2016年,装备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中央“三严三实”要求,按照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新的起点上做好“十三五”开局之年各项工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深入贯彻全国基础教育装备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即将印发的《教育部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十三五”基础教育装备发展研究。以2015年基础教育装备专项调研为基础,研究教育装备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完成并适时发布基础教育装备发展状况研究报告,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和数据支撑。
深入落实《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2号)和《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完善基础教育装备标准体系,加大通用标准、共性技术标准制修订力度。研制《基础教育装备分类与代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管理办法》《中小学图书馆规程》等技术规范和政策文件。配合开展全国基础教育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完成基础教育装备二维码管理试点工作。
二、支撑课程改革、服务立德树人
加强幼儿园装备规范建设与指导。结合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研制学前教育装备标准,加强学前教育装备质量、安全和应用研究,适时发布学前教育装备发展研究报告。加强特殊教育装备研究。
促进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装备资源。推进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研究推动普通教室、科学实验室、体音美教学场地、校园环境教育装备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制定音乐、美术教室建设相关标准。
配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课程标准修订工作,修订高中理科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开展高中学科专用教室、实验室及跨学科综合实验室的建设、配备、管理、应用研究。开展理科教师实验教学理论、方法、实践和教育装备管理等培训。
配合中考、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开展实验教学评价研究;开展中小学生综合素养测评方案研究,探索开展中小学生综合素养测试。不断完善以实验、动手实践能力为导向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逐步建立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招生录取机制。
开展研学旅行实践研究及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使用与管理研究,配合做好《示范性综合实验基地实践活动指南》宣贯、落实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装备研究。深化职教、高教及学校后勤教育装备研究。
三、深化改革、开拓创新
进一步推动教育装备创新产业城项目实施。贯彻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更加主动地适应国家推动供给侧改革的战略部署,不断完善项目运行机制。探索通过组建跨部门、跨行业、跨组织的协同创新体,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有机融合,推动教育装备产业从传统生产走向现代制造,更好满足教育教学改革需求。
举办全国教育装备中心主任会议。加强战线联动,切实贯彻《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及有关司局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促进教育装备工作整体转型发展。
举办第九届全国优秀自制教具展评活动。突出品牌化、强调特色化,交流推广优秀案例和经验,不断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发挥积极作用。
创新教育装备质量服务模式。探索开展教育装备质量认证、教育装备团体质量保障和教育装备检测公共平台建设等服务。不断加强教育装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教育装备品质提升。
四、探索研究、引领方向
探索“未来学校”建设研究。结合“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虚拟技术及大数据发展,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研究“未来学校”发展趋势,适时打造未来学校试点,不断完善相关教育装备技术标准和装备规范。
深化移动学习终端研究。制订移动学习终端的硬件、软件、资源和服务相关标准,探索规范移动学习终端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服务等各环节。深化基于移动学习终端的教学资源、课堂教学模式和教学效果研究。
加强创新创造教育研究。贯彻国家“双创”要求,为创客教育、“STEAM课程”提供教育装备支撑,探索将新的教育装备融入课堂,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设计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